11月24日至28日 沈阳市暂停中小学线下教学,餐厅饭店暂停堂食
人民网沈阳11月23日电 (邱宇哲)11月23日晚,沈阳市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0号),通告中称,自11月24日0时起至11月28日24时,市内九区(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市内九区连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严格做好区域核酸检测
(一)广大市民采样前在居住地保持原地相对静止,按照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咽干、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要直接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必须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点对点”进行排查和采样。
(三)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履行核酸检测义务,应检未检人员“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冒名顶替、伪造信息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采样操作不规范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四)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美发场所、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密室剧本杀场所、游艺厅、文化馆(站)、宗教场所、网吧、室内景区、KTV、歌舞厅、迪吧厅、演出场所、直销体验场所等密闭公共场所暂时关闭;早晚夜市、花鸟鱼市、农村大集暂停开放;餐厅饭店暂停堂食。
(五)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错峰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六)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暂行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七)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倡导市民尽量居家办公,减少人员流动。
(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生产稳定。
(十)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消毒、通风,司乘人员要严格个人防护,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和扫“场所码”,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十一)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集,控制人员数量。
(十二)各类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四件套+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严禁体温异常、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7天内涉疫地区旅居史等人员进入开放场所。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十三)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向社区(村)和单位完成“双报备”。
(十四)在“三站一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入沈主要通道严格落实入沈人员“落地即检”、查验防疫“四件套”和“入沈报备”情况、“扫码查验”等措施。
(十五)对7天内有高、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集中隔离。
(十六)凡由域外非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做到“五天五检五不”,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现从“落地检”到“落地管”全流程闭环管理。对于违反域外来(返)沈人员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七)严格域外来(返)沈货车管理,严禁未报备车辆入沈,所有入沈车辆要按照标准落实车辆消毒消杀等措施。驾驶员在沈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主动配合公路入沈通道查验,入沈后进行“落地检”,“点对点”至目的地,从入门登记、查验信息、装卸货、就餐、离企等全流程均采取无接触方式,形成全闭环管理。
四、强化社区(村)服务保障
(十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社区(村)服务保障作用,夯实“三长五员”工作体系,统筹做好社区(村)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村)干部与辖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居民诉求,做好外地来(返)沈人员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五天五检五不”等分类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十九)加强封控区域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全面摸排社区(村)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强化生活物资供应,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有物资保障等需求的市民可拨打“12345”防疫热线;畅通应急医疗通道,市、区两级综合黄码医院、专科黄码医院满足封控区域人员医疗救治需要;加强心理疏导,关心帮助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
五、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二十)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疫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一)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二十二)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保卫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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