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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依政策缓缴社保费不影响员工权益 补缴期延长到年底

发布时间:2023-03-03 14:31:00来源: 北京日报

  “我是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社保要连续缴费满5年才行,补缴的不算。这几年公司遇到了困难,去年缓缴了社保费,那我的社保缴费就连不上了,这怎么办呢?”“前几天查询缴费记录,发现去年的社保有很长时间单位缴费部分显示金额为0,是不是又要从头开始算连续缴费年限了?”最近,一些企业的员工向单位人力部门提出疑问。

  关心这些问题的员工,所在单位多是申请延期缓缴社保的企业。2022年,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北京市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行业的参保企业,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后来,又增加了三类参保单位,包括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在2022年底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仍可继续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不定期、逐月或分期的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2年,本市缓缴政策惠及全市3.8万家单位,截至目前已有2.1万家单位申请延期缓缴,预计将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100余亿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仅针对单位缴纳部分,参保单位缓缴费用要在不晚于2023年12月的缴费节点前完成缴纳。需要注意的是,在缓缴、补缴期间,参保单位仍然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社保缴费查询中显示企业为正常缴费状态。已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社保费用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需要申请分期或逐月补缴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申请延长缓缴补缴期限”。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同意协议后即申请成功。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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