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桐庐发布全国首个县域“清廉国企”评价体系
3月2日,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发布《2023年度县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评价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价体系》),确保“清廉国企”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这也是全国首个县域“清廉国企”评价体系。
新出台的《评价体系》总体分为经常性工作、重点工作、争先创优工作、其他等四大类,共计120分,细分组织设置、警示教育、信息宣传等十二小类,其中对企业“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等三条进行了反向监督,并将清廉意识、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为何要出台“清廉国企”评价体系?据悉,桐庐现有国有企业142家,各单位对清廉建设推进力度不同,同时1698名从业人员对清廉建设的认识程度不一。为进一步规范“清廉国企”建设,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桐庐县国资办进行了多次探讨和交流,认为有必要在国有企业中将清廉工作推向深入,将廉政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履行应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的主力军,‘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桐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以往,《评价体系》内容更加全面系统,强化了对“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起到了举旗定向的作用。
在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上,《评价体系》有利于破解目前县属国有企业从事“清廉国企”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培训学习机会少、专业能力提升慢的困境,也有助于充分调动企业创造动力,使“清廉国企”建设有阵地可看、有经验可学、有品牌可亮,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促进国企从业人员廉政意识提升。同时,“清廉国企”建设和国有企业的综合考评无缝连接,将《评价体系》的结果直接应用于对国有企业的综合考评,完善了国企绩效评价制度,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体系》用好“四责协同”制度,完善企业、部门、岗位三项权责风险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办事行为规范,要求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和学法用法活动,定期举办清廉党课、清廉论坛等活动,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工作,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固定主题日和志愿服务等制度,不断提升廉洁教育感染力和影响力。
“为了将评价体系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国资办将每季度工作明确化,分时间节点和相关部门建立正常的信息通报与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并与国企的年度综合考核挂钩、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与企业工资总额挂钩,切实将责任传递到每个人,促进‘清廉国企’有序健康运行。”桐庐县国资办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桐庐县委持续涵养清风正气,奋力打造与富春江自然山水和谐联动、具有桐庐辨识度的清廉社会生态样板区县域样本,全域清廉建设格局初步显现。《评价体系》的建立,使全县的‘清廉国企’建设工作逐渐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新部署、新要求相匹配。”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桐庐还将动态完善国有企业的“清廉国企”建设工作考评体系,逐步形成崇廉尚廉政治生态,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阶,力争打造“清廉国企”桐庐样本。(何小华、王垚、张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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