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志峰委员:打通企业纾困重整的“最后一公里”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吴超、邹星)“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只有大力做好企业纾困重整,使企业走出困境,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才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澎湃的发展动能。”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天龙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祁志峰接受采访时表示。
今年是祁志峰履职的第6个年头,作为一名“老委员”,他对履职工作越来越驾轻就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祁志峰共带来了11份个人提案,其中尤为关注企业纾困重整问题。
祁志峰注意到,近年来,营商环境不断得到提升,但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而以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受影响较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进而步入发展困境、甚至濒临破产,矛盾突出。
“破产重整是一种企业挽救手段,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资产价值,完善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使企业重新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在祁志峰看来,应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和产业体系优质高效重组,稳妥推进濒临破产企业救治,对仍有持续经营价值和可能纾困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及整体出售方式进行救治;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法人,引进战略投资人参与企业重整,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
对此,祁志峰建议,财政、金融部门积极出台针对性强、精准性高、内容详细的财政支持与政策保障,积极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精准有效地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找准政策,并针对企业遇到的资金困难等问题给予实质性支持,缓解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税务部门要创新新的的组合式税费、减免减缓等支持政策,并抓好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发展步入正常轨道,保证企业家、创业家安心干事创业。
“法院的破产重整工作既是法律问题,也肩负着企业发展和社会问题。”祁志峰认为,法院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应从法律和社会层面进行双重考量,优先推动破产企业重整,以建设性理念兼顾破产重整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利益。
祁志峰建议,法院应以企业破产重整为导向,做好企业纾困重整工作,以实际行动不断优化司法服务质量,综合兼顾企业、债权人、债务人多方利益,协调多方合理合法诉求,为困难企业重整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以司法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还要针对受困企业进行科学甄别,应帮尽帮,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政策+服务’工作,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为企业纾困助力,形成多部门、多要素联动机制。” 祁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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