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开展“渔政亮剑”10个专项行动
“渔政亮剑”行动是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渔政执法管理工作,今年是第七年。“今年山东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开展10个专项行动,伏季休渔管理是其中的重头戏,其他的专项行动也是围绕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稳定,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渔业安全生产来展开。”4月27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刘均政介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前期印发的《“中国渔政亮剑2023”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渔政亮剑2023”山东省行动包括海洋伏季休渔专项行动、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清理取缔“三无”涉渔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专项行动、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行动、涉外渔业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拖改刺(围)、拖(围、刺)改钓渔船执法监管专项行动10个专项行动。
伏季休渔管理方面,要继续坚持实施“最严格的伏休制度”、“最严格的管理措施”,聚焦关键区域、重点对象,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新调整伏季休渔制度落实到位、秩序良好稳定、海洋捕捞渔船(含捕捞辅助船,下同)应休尽休、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内陆重点水域禁渔方面,要贯彻《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海河流域及南四湖等重点水域禁渔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期间重点开展好禁渔期间沿黄流域的交叉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提高沿黄禁渔区群众的爱护黄河,保护黄河意识,积极做好《黄河保护法》的宣贯和有关管理、惠渔政策的落地落实,推动黄河等内陆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禁渔时段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其中东平湖禁渔时段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海河流域禁渔时段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南四湖水域禁渔时段为3月1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深入自然保护地和关键繁育利用场所,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展示展演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活动,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平。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整治的原则,强化执法检查。对电鱼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确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现象基本杜绝,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
涉渔船舶监管方面,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进一步开展好摸底排查,摸清非法涉渔船舶和违规禁用渔具的底数,及时分类坚决去存量、遏增量,实现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数量持续减少,逐步形成“船、港、人、网、企”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拖改刺(围)、拖(围、刺)改钓渔船监管,逐船勘验,逐艘核实船证相符、证业相符情况,规范渔船管理和渔业生产秩序。
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要以防范化解渔业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不断提高渔船生产作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务好渔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治违禁、控药残,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摆上餐桌,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毛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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