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中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
暑期已至,孩子放假了,家长不放假,孩子该怎么看管?这个问题又成了许多家庭头疼的事儿。
为破解这一难题,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提升教育服务功能,日前,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作出部署,鼓励全区各地积极承担学生托管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暑假托管服务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公益性、普惠性。通知提出,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费,加重学生家庭负担。优先满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中无人照看的双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暑期托管服务需求,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主动了解学生、家长对暑期托管服务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议,积极承担学生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教师志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教师参与。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自2021年教育部部署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以来,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等各盟市积极利用学校资源、社会资源探索开展托管服务,已经形成了部分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通知再次要求,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暑期托管服务方案,指导旗县(市、区)因地制宜、学校“一校一案”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共青团、文明办、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加强与发改、财政、卫健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基地等资源,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场地资源为职工子女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各地各校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退休教师、文艺工作者、体育工作者、科技工作者、非遗传承人、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热心家长等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学校暑期托管服务。高等院校要鼓励支持学生发挥专业特长参与驻地和家乡学校暑期托管服务。
通知还明确,暑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各地各校要积极协调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资源力量,通过科学报告、科普课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等活动开展科学教育。鼓励就近利用社会公益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劳动实践、少先队校外实践等活动。各地要积极探索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通过学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各地要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标准,采取财政补助、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记者 刘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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