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示范引领 江苏5A等级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记者9月6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刚刚出台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社会组织中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引导推动社会组织强化新闻宣传,拓展新闻宣传形式,展现江苏社会组织良好风貌。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社会组织任命或指定有关人员,就本组织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或相关领域社会关注的政策制度、热点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接受采访等形式主动加强活动宣传、解读重要政策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制度性安排。推动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利于在舆论传播中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导权,保障公众知情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社会组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选任新闻发言人。要做好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有机衔接,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及其专业团队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释疑解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提升新闻宣传工作成效,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及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做好社会组织的正面宣传。
《通知》要求,全省5A等级社会组织应当于2024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为全省社会组织做好示范引领。各级民政部门要鼓励社会接触面广、公众关注度高、宣传基础好的社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做好主动发布、舆情应对等能力储备,适时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探索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络和业务指导,讲好社会组织发展故事。各社会组织要积极争取会员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充分展现新时代社会组织的良好精神风貌。(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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