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
“我委收到了王某某的问题线索,经核查问题属实,不宜提拔使用。”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纪委监委收到了该区组织人事部门发来的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审查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核查工作并给出回复意见。
据悉,洪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坚决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工作。收到组织人事部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该区纪委监委案管室、党风室、信访室依规依纪全面核查相关干部廉政情况,结合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由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认真查阅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经全面研判层报后,向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函。
在回复关键环节把控上,该区注重结合对口联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情况,在严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面向基层了解相关干部一贯表现、性格特征、工作作风等情况。在党风廉政意见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求及时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早干预、早教育、早纠正。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323人次,对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对25名处理处分影响期满作出实绩的干部审慎提出不影响使用意见。
“我们将守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审查关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同时综合考量干部处分影响期满后的综合表现,让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艾麾 高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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