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规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涉及教育、汽车、医疗
央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 3月1日,一批新规正式实施,涉及教育、汽车、医疗等方面。
海南:高级教师将实施聘任制破除聘任“终身制”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海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管理办法》,明确海南省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将实施聘任制,破除教师岗位聘任“终身制”,实现“能上能下”。该《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深圳中小学将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
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中小学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湖北省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启动,毕业5年内,在湖北省内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在3月1日至5月10日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受到5万元至50万元的无偿资金扶持。
重庆划定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开展道路测试与应用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对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从管理框架、测试与示范运营资格、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等各方面均作了详细政策指引。明确重庆市政府应当科学划定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政策先行区所在地区政府可以在其辖区范围内自行划定道路测试与应用路段和区域,自行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有关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工作。
新版《医师法》实施
新版《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其中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这部法律共计7章67条,将为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全国互认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这种极大困扰患者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湖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将明令禁止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将于3月1日起施行,就规范养犬等动物防疫领域作出规定。规定: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束犬链牵引,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进入电梯等密闭空间或者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条例规定,禁止遗弃饲养的犬、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弃养、流浪、无主、没收的犬和猫的收容、防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特殊犬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遗弃饲养的犬只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21年度个税汇算
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3月起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3月1日起,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规明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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