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大家谈】“按键伤人”频现,遏制网络暴力还须更严厉
作者:陈广江
今年全国两会,如何遏制网络暴力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之一。继2021年全国两会后,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今年再次建议,完善网络暴力的相关司法解释,针对打击网络暴力进行专门立法。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鲁曼,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也共同呼吁,针对网络暴力应出台更完善的法律法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遏制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生态,强化立法、织密法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因此,近年来的历次全国两会,都有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全面、精准、有力地遏制网络暴力。
从现实看,尽管已开展了多轮网络“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但网络暴力依旧凶猛,“按键伤人”现象时有发生。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脊背发凉。
防范治理网络暴力须全社会提高共识,更需法律亮剑。当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针对网络暴力的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在专家看来,这些规定比较零散,不成系统,法条之间又缺乏协调配合,难以应对十分复杂且日益严重的网络暴力。
以目前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为例,一方面,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对网络暴力犯罪的震慑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客观上降低了违法成本、提高了维权成本,难以满足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从司法实践看,网络诽谤、侮辱行为的入罪门槛较高,对施暴者的惩治力度偏软。
这种情况下,以专项立法遏制网络暴力,既是现实需要,也是民意呼声。就预防和惩处网络暴力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具体化、明确化的规定,不仅可以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衔接性和实操性,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反网络暴力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推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深入人心。
相较于事后救济,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还应在事先预防、事中干预上下足“绣花功夫”。比如,从约束、规制网络平台入手,进一步明确、压实平台的审核、监管责任,全面、严格落实网络实名制,让“键盘侠”不再肆无忌惮、恣意生长。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人均每周上网28.5小时。如此庞大的上网群体,针对少数网民的网络暴力问题进行专项立法,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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