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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特色民主制度的中国优势

发布时间:2022-04-01 10:48:00来源: 人民网-理论频道

  作者:郑朝静(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人民民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深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这一民主形态的精准表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鼓吹的自由民主有本质不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不可取代的中国优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新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百年历史,筚路蓝缕,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内政外交国防军队和社会生活全过程各领域,充分总结党内民主的经验,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愿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百年岁月,沧桑巨变,中国共产党始终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正迈向“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更高境界。历史和现实持续证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

  置身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与时代变局中,我们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进程中必须始终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民民主发展得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实基底。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作为各项政策、各种理念和实践的落脚点。稳定平衡的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生机活力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的内在尺度和目标。社会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由人所组成的集体,是为人的存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不仅能够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质和优势,持续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权利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强调党政部门的协同性、人民参与的全过程性。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自由民主是资产阶级精英统治下的民主,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而社会主义制度逻辑下的人民民主承载的是社会的属性和人民的诉求,在此制度框架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从时间和空间、内容和形式、实体和程序等维度来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现代化征途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愿景。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踏上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有着丰富的内涵,其中的民主就意指政治发展的现代化愿景。

  现代化是多方面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过程,经济及社会生活的现代化、政治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三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又不能相互取代。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主体性条件,因此现代化的逐步实现必然要求人民逐渐获得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鼓励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这一制度优势又可以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两个现代化的逐步实现提供坚定的群众基础和磅礴力量,更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共同参与国家建设、社会发展的民主,是人民诉求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筹谋,通过民主政治的途径,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之间实现良性互动,以此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之一,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战略远见。

  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党制定一切路线方针政策都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让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完备的制度来体现和保障,通过科学的安排来落实和推进。贯彻民主选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扩大民主协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坚持民主决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中人民智慧,接地气、察民情,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推动民主管理,使人民依法广泛参加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强化民主监督,各类公共事务始终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使人民民主制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形式主义的民主,不是西方式的民主空话,而是通过系统设计,把民主的不同环节彼此贯通起来,使民主成为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民主蔚然成风,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本文系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化进程中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进路研究》(项目编号:19BKS164)的阶段性成果。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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