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儿童化妆品要注意这些问题
光明日报记者 王海磬
暑期来临,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时光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进入了家长的购物清单。但是这些儿童化妆品真的安全吗?7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选购和使用儿童化妆品,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介绍,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名儿童使用化妆品,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不利于儿童的安全健康。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家长,选购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如果彩妆化妆品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则属于违法行为;购买儿童化妆品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标签标注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家长应主动监护孩子使用儿童化妆品情况,出现不适要立即停止使用。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家长,要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儿童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按照一般玩具产品标准生产出来的“口红玩具”“腮红玩具”等产品并未依法在药监部门完成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不作为儿童化妆品管理。其中可能含有不适宜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物质,如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着色剂等,如果当化妆品使用可能会刺激儿童皮肤。此外,这类“彩妆玩具”还可能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如铅超标,过量铅被吸收后可损害身体多个系统,并影响儿童智力发育。为此,家长在选购时,一定要将儿童化妆品与彩妆玩具区分开来。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强调,广大家长们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倡导孩子追求自然美和健康美,避免孩子过分依赖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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