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时代旅游景区迎来创新发展机遇
从“门票经济”到“碳票经济”
——“双碳”时代旅游景区迎来创新发展机遇
作者:刘华军、丁晓晓(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旅游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长期以来,门票经济是旅游景区盈利的主要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时期旅游业的高质量创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旅游景区丰富的碳汇资源不仅有助于“双碳”目标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碳达峰碳中和也为新时期旅游景区摆脱门票经济依赖、创新盈利模式提供了新的契机。旅游景区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利用好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加快推动盈利模式从门票经济向碳票经济转变,积极探索出一条“不靠门票靠碳票”的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
一、碳票经济是“双碳”时代旅游景区盈利的新模式
旅游景区特别是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是生态系统碳汇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碳票作为碳汇资源商品化新形式,记载着监测期内一定面积的碳汇资源储存形成的碳汇量或碳减排量,相当于将碳汇资源的固碳释氧功能作为资产交易时的“身份证”。碳票收入可成为旅游景区主要经济支柱的一种盈利模式,碳票经济可以破解旅游景区在开拓市场、创新服务、提升品质和转型发展上动力不足的困境,推动旅游景区进入高质量、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新时代。
二、发展碳票经济需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碳汇怎么算
构建旅游领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科学地衡量碳汇资源经济价值,是旅游景区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的坚实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加快旅游景区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景区固碳能力监测核算的准确性,需重点把握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旅游景区内的碳汇资源种类。不同类型旅游景区内的碳汇资源差异较大,应开展旅游景区碳汇资源本底调查,根据不同碳汇资源二氧化碳吸收能力大小,确定旅游景区碳汇资源种类。二是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加强对旅游景区碳汇资源的监测研究,加强碳吸收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旅游景区碳汇监测核算体系。三是强化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基础研究和综合评估,积极探索确保碳汇资源监测核算准确性的最佳周期。四是加快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的课程体系建设和人才体系建设,鼓励更多第三方机构加入到碳汇监测核算的队伍中来。
(二)碳票谁来发
明确不同部门在旅游景区碳票制发、登记、流转、质押、监督等工作环节上的职责分工,是旅游景区从门票经济到碳票经济盈利模式转变的重要保障。为更好盘活旅游景区碳汇资源,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需要不同部门在碳票运营的各个环节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
旅游景区碳票作为旅游景区碳汇资源的一种价值凭证,仍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市面上存在的碳票主要是林业碳票,且基本是在省级自愿交易标准下运营。可以借鉴正在试行的碳票管理办法,来明确不同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对旅游景区碳汇资源进行准确监测核算基础上,可以由相关碳汇资源的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汇的备案签发、抵消等工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旅游景区碳票的质押、融资、保险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碳票所涉及的产权等问题的审核工作;发改主管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碳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国家报告。
(三)碳票在哪卖
建立碳汇交易平台,是旅游景区实现碳票经济盈利模式创新的有力支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只有进入碳交易市场,碳汇的价值才能够实现。探索建立碳汇交易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第一,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发山林水草碳汇商品化新形式,通过加深自然资源和碳交易市场的深度融合,建立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平台。第二,把旅游领域碳汇交易纳入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平台,“负碳”景区可按照标准将净碳汇资源转换成碳票后进入碳汇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在政府“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共同作用机制下,以碳票交易助力旅游景区焕发经济新活力。第三,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可在条件成熟时,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加强碳交易的多领域交叉研究,统一各领域的交易标准,推进囊括工业、农业、商业、旅游业等全行业、全领域的碳交易大平台建设,打通不同领域间碳交易壁垒。
(四)碳票卖给谁
明确旅游景区碳票的目标客户和潜在客户,是决定旅游景区碳票经济取代门票经济能否成功的关键一步。在“双碳”背景下,碳票交易作为碳交易市场的一种新形式,不仅可以助力碳排放量高的企业冲抵自身碳排放、实现碳中和,更是碳票作为一种绿色金融产品进入金融市场、实现碳汇资源经济价值的有效途径。
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未来随着碳交易市场的成熟稳定,旅游景区碳票的交易购买主体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控排企业。2021年,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十四五”期间,预计石油、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八大重点能耗行业都将被纳入到碳交易市场。碳票交易将成为重点排放单位抵消自身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的有效方式。第二类是其他具有减排需求、需要履行减排义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通过碳交易市场购买旅游景区碳票,实现净零碳排放,践行社会责任,支持生态建设。第三类是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碳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参与旅游景区碳票存储、交易、融资等,主动顺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将履行社会责任、加快业务转型与推动绿色发展有机结合。投资机构通过碳交易市场购入碳票,再低买高卖,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为碳市场提供一定的流动性。第四类是个人。个人既可以将碳票作为降低自身碳排放的有效方法,纳入个人碳减排账户,也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选择碳票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投资产品。
三、推动门票经济向碳票经济转变,要先行先试有序推进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碳汇资源不同、碳汇能力差异较大,在所有旅游景区同步推广碳票经济的盈利模式是不现实的。推动旅游景区门票经济向碳票经济转变,要分批次有序推进。
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一批旅游景区作为试点,如近期设立的首批五个国家公园或植被覆盖率较高的5A级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其次,在旅游景区碳票经济试点开展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方法,完善方案,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路径和有益经验。最后,通过网络、电视、报纸、会议、展览等多种形式对旅游景区碳票经济进行广泛宣传,不仅为其他景区提供参考和借鉴,更能发挥试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实现从门票经济到碳票经济的成功转变,开创旅游景区全新盈利模式,生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高质量、可持续的长期发展机制。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碳票经济是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一种新生事物,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探索。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基础来看,我们相信,碳票经济作为“双碳”时代旅游景区一种全新的盈利模式,在不久的将来定能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为新时期旅游景区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开辟一条崭新的绿色道路。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1BGL003〕、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研究项目〔20AWTJ1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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