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时政

现场工程师学院:解决“校热企冷” 突出“复合”“实践”

发布时间:2022-12-06 09:57: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喇全恒(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讲师)、赵峰(机电工程学院院长)

  最近,现场工程师成为职业教育领域的热词。这份热度来源于一份文件——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除了明确培养标准、数量及时间线外,文件还明确提出,要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

  顶层设计已出,如何建设现场工程师学院就成为眼下各职业院校的当务之急。在笔者看来,现场工程师学院的建设,对于探索职业教育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规律,形成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标准,建立为工程技术人才紧缺领域“储能赋能”的新机制意义重大。

  职业教育是实践性强的教育类型,而现场工程师则更加突出了“复合”与“实践”的特色。在此背景下,要建好现场工程师学院,就须鼓励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老师傅走进校园,将大学生实践生涯前置,制定合理的学徒岗位培训标准,立足中国特色,分阶段、分层次、高密度、高效率推行学徒培养。

  对于很多职业院校来说,建好现场工程师学院,同样是“摸着石头过河”,需充分考虑其中可能面临的难题与挑战。比如,人才培养方案是否能与时俱进。实践性越强的学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就与产业经济联系越紧密,如若固有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师资源等无法适应经济与产业结构的快速转型升级,人力资源冗余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现状便会长期存在。又如,职称体系的互认机制能否打通。企业老师傅在高校进行中国特色学徒制的相关经历认证,能否得到互通完善的制度保障,是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效果、打造卓越双师型团队的关键。再如,校企合作能否真正走深走实。随着现场工程师学院建设的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势必会得到进一步发展,然而学校与企业能否在合作中找到双方的平衡点,解决“校热企冷”问题,是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此,建设现场工程师学院,要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服务地方经济。专业设置反映人才培养的素质结构、学科定位和就业方向,更对接着区域经济人力资源专业与职业。毕业生就业情况是考察专业设置是否适应社会需求的一个重要指标。地方普通本科高校需要适时按照社会需求度,实行动态专业调整和退出机制,应在调研产业行业发展、社会人才需求和同类现场工程师专业布局的基础上,做到专业精准调整,切实提高学科专业结构与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契合度。

  同时,建设现场工程师学院,需构建符合专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是实施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顶层设计,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障。为此,现场工程师培养方案要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面向人才紧缺技术岗位开展大量实地调研、网络数据分析等,梳理形成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做好对应的学涯规划,为后续人才培养工作划定基本方向,并将其逐一对应转化为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整合教学模块,优化课程体系。课程体系应遵循“夯实基础、强化实践、注重应用、因材施教”的理念,构建以工程技术应用为主的课程体系,引入职业生涯规划一对一指导及专业导师制度。当然,现场工程师学院还应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做好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

  此外,要探索校企一体化育人模式。现场工程师的培养定位,决定了生产一线是学生最佳的实践课堂。只有通过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途径,创新合作机制,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局面,方能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保障。具体而言,现场工程师学院应以特色专业为联系纽带,以对口企业为依托,以双师型教师为主导,借助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实践能力强化和职业素质拓展提供多样化平台和技术支撑。现场工程师学院还要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将实践教学向企业延伸,并积极探索实施订单式、嵌入式、行业学校等培养模式,提升毕业生与地方行业、产业的适应性,让企业真正受益,从而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也可考虑在产业部门指导、职业院校配合下,遴选一批企业,设立学徒岗位并明确岗位标准与要求,选派技术骨干承担专业课教学,指导岗位实践,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训练中心等,推动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学校人才培养规格层次、目标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进而形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生态。

  总而言之,现场工程师学院要以学徒制培养为核心,积极推动校企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学徒身份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等相关政策要求。创新学徒培养培训模式,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设计工学交替课时比例安排,校企合作开发优质课程及数字资源。

(责编:李雨潼)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