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制补足住房租赁短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其中,如何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老百姓关心的一个话题。
随着住房租赁确立为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租赁市场当前正在快速发展。早在2016年,《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住房租赁企业和租户不断增加,住房租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住房租赁服务和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估计可解决1300万人的住房困难。租赁群体主要有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部分城镇迁居家庭。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继续提升,未来租住率将持续优化。
不过,由于整个行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住房租赁市场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租赁供给主体类型多、人员参差不齐、经营服务不规范和乱收费等。这既有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原因,也有市场监管不到位的因素。比如,租赁底数不清、基础数据缺乏,监管部门分工不够明确等。进一步规范发展我国住房租赁市场,须多措并举,加快补齐住房租赁短板,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高质量的租住环境。
立法规范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据悉,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加快出台《住房租赁条例》。2020年9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对《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应通过有关政策文件的出台,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标准。加大税费减免、信贷优惠和REITs等金融政策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土地新建租赁房,支持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房。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更需进一步优化机制。应建立从市、区到街道、社区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常态化的纵横联动机制,实施协同监管,形成整体监管合力。应制定住房租赁企业等主体的市场准入办法,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行业进入标准,建立涵盖出租人、承租人信用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住房租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健全住房租赁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房屋、企业、人员、信用等多源数据,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风险处置决策机制。
还要构建保护租赁权益的市场消费环境。应依法保护租户的居住权和同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和作用,加强租赁行业的自律管理。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企业规范经营,发挥引领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租赁矛盾纠纷。 (易成栋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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