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11月28日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表示,即日起调整优化股权融资方面5项措施,包括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
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方面,证监会将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方面,证监会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证监会还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使其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恢复主业非房地产业务的其他涉房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REITs(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盘活房企存量资产的作用也将进一步发挥。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
此外,证监会将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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