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11月30日前处置完成全市城镇住宅漏雨问题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及时处理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问题,保障住宅使用安全,北京市住建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并发布《北京市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30日前处置完成城镇住宅漏雨问题。
《实施方案》指出,今年北京市降雨量大,群众对住宅漏雨问题反映强烈,为解决好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市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住宅漏雨专项治理工作。本次治理工作主要针对本年度汛期强降雨后城镇住宅屋面、墙面和外窗发生的漏雨问题,利用两个月时间治理住宅漏雨,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确保在入冬下雪前城镇住宅漏雨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实施方案》明确,解决房屋漏雨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个单位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建设单位要落实保修责任,对于属于保修范围的房屋应及时维修;物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时对漏雨部位进行维修。对于超出合同维修范围的,物业应及时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做好兜底救助工作。街道(乡镇)应承担城镇住宅应急维修责任,对城镇住宅发生房屋漏雨需要应急维修、维修责任人暂时无力维修的,或者发生突发情况需要紧急维修的,街道(乡镇)应当组织相关抢险队伍进行应急维修,必要时可先行垫付维修费用,按照“先应急后追偿”原则做好应急维修工作;属地民政部门应根据相关政策对城镇“困难户、五保户”的住宅维修工作进行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住户,其住宅漏雨维修费用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在具体实施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12345热线电话是市民反映漏雨问题的主要渠道。各区要组建住宅漏雨治理工作专班,制定治理计划,形成具体治理措施,统筹推进本区住宅漏雨工作。同时,各区要建立抽查制度,对实施维修的项目进行定期抽查检查,要求维修责任人加强过程管理,监督维修责任人组织合格专业队伍入场维修,强化施工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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