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侵财类案件占逾六成
中新网北京5月29日电 (记者 于立霄)近年来,北京法院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北京高院29日通报称,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于侵财类案件,累计占比约为6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天召开“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以上数据。
近5年,北京法院共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113件,涉案被告人324人,其中,成年被告人211人,未成年被告人113人。
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相对集中于侵财类案件,累计占比约为63%。其中,又以敲诈勒索罪数量最多,案件量接近侵财类案件的一半。约三成案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个别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多达数十人。
“涉案未成年人其实兼具施害人和受害人的双重地位。”北京高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说,有些犯罪分子利用法律及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专门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对象,自己则充当“幕后黑手”,拿未成年人当“挡箭牌”。
今年4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依法从严惩治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在未成年人和有组织犯罪之间架起了一座“高压线”,进一步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行为。
蓝向东表示,近年来,北京法院严格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成年利用者依法从严惩处,切实加强法律的震慑力度;对被利用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予以从宽处罚。部分案件还在判决书后附送情法交融的“法官寄语”,并开展后续跟踪帮教。
多年来,北京法院坚持以案说法,针对利用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教师继续教育课堂、“法治校本课”、“蔷薇课堂”、驻校法官工作室等普法宣传品牌,向广大师生宣传如何防范被利用、被侵害,并探索融合“互联网+法治教育”。
同时,北京法院积极推广海淀法院“亲职教育”的成功经验,并不断与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特色工作相融合,拓宽家庭教育工作平台,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
针对审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等问题,北京法院积极向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主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期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防范一方”的效果。
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4起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亲生父亲诱导未成年子女实施绑架犯罪的典型案件。
北京高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赵德云表示,此案中的黄小某来自离异家庭,黄某作为其生身父亲,不仅未能承担起培养教育女儿成为善良公民的责任,反而劝说并诱导女儿与其共同犯罪,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更明显违背人伦常理。
赵德云表示,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未成年人要先学会做人、做事,诚实劳动、脚踏实地,自尊自爱、审慎交友,谨防因冲动盲目而被不法分子“拉下水”、谨防“找工作”找上犯罪团伙、谨防伤身害己最终沦为他人“摇钱树”。未成年人的家长也要端正言行、树立榜样,做好孩子成长道路上的领航员。
蓝向东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被告人保持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增加非刑事化处遇措施,推动家庭教育、监护制度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制度规范的完善,逐步建立起兼顾刑事司法和儿童福利一体化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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