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锐评丨美方企图借涉港“法案”威胁中国是痴人说梦!
近日,美方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将美国国会通过的所谓“香港自治法案”签署成法,恶意诋毁香港国家安全立法,威胁对中方实施制裁。这种滥用“长臂管辖”、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进一步暴露美国一些政客反中乱港的丑恶嘴脸,遭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质疑和正义人士的强烈谴责。美方妄图借所谓涉港“法案”威胁中国是痴人说梦,注定徒劳。
去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发生以来,在境外势力策动下,激进暴力犯罪分子疯狂冲击公共机构、瘫痪交通、打砸抢烧、攻击平民,把香港搞得乌烟瘴气,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涉港国安立法好比一场及时雨,洗去了污浊,使香港重新散发清新的空气。国际人士普遍认为,涉港国家安全立法符合法律法理、情势需要、人民期待、国际惯例,任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的人都会对此表示支持。
然而,大洋彼岸的美国一些政客不甘心香港重归安宁。作为企图搞乱香港的最大黑手,在1984年至2014年的30年间,美国国会曾提出过60多项所谓涉港“法案”。去年以来,从接见反中乱港头目到操弄“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美国一些政客不断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导致香港这颗东方之珠一度“蒙尘”。如今,面对涉港国安立法得到香港各界和国际社会的欢迎,他们贼心不死,遂又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炮制出所谓“香港自治法案”,以制裁相威胁,公然侵犯香港民众人权与利益。其所作所为彻底露出了搞乱香港、遏制中国的狰狞面目。
从国际法角度看,美国政客们宣称将制裁所谓“损害香港自治”的个人、金融单位和其他实体,是以一己之私践踏国际法则,赤裸裸地搞“长臂管辖”。《联合国宪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主权平等”、不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等重要原则。根据联合国大会1970年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或外交事务。美方搞出的所谓“制裁”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就是废纸一张。
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仅美国一家就有多达20部,中国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美国凭什么张牙舞爪?这种双重标准做派实在蛮横霸道至极。更何况,香港国安法出台后,“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变,高度自治不会变,特区法律制度不会变,特区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也不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香港国安法的出台,将会更好地保护香港市民享有和行使法定的自由和权利。美方政客们罔顾这些事实,叫嚣香港国安法“损害香港自治”,纯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从民心所向看,“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在短短8天时间内就征集到近300万香港市民的签名支持,充分反映出盼安定、求法治是香港社会主流民意。在香港国安法通过前后,乱港分子们闻风丧胆、仓皇逃窜,显示出香港国安法的强大威力已令他们丧失继续作恶的空间。与此同时,国际社会也对香港局势洞若观火,纷纷仗义执言。在近期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70多个国家表态支持香港国安法,敦促有关国家立即停止利用涉港问题干涉中国内政,表明公道自在人心,是非早有定论。
任何制裁措施都是双刃剑。美方将“香港牌”作为牵制中国发展、谋取政治私利的筹码,也会伤及自身利益。美国现在香港有8.5万名公民、1300多家企业、近300个地区总部和400多个地区办公室。过去十年,美国在香港赚取的贸易顺差是其全球贸易伙伴中最高的。要是对中方实施制裁,对美国来说,显然又是个损人害己的蠢招。
美国政客应当看清,香港的繁荣稳定源自国家的强力支持以及民众的奋斗打拼,美国的制裁动摇不了香港发展的基本盘,吓唬不了包括香港民众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反倒会让中国人民进一步认清美方的险恶用心和霸权本性,更加坚定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意志。针对美方涉港“法案”,中方已明确表示将做出必要反应,对美方相关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我们再次正告美国政客不要误判中国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立即停止干涉包括香港事务在内的中国内政,否则必遭坚决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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