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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非四类人员可按“7+7”隔离

张磊 发布时间:2020-07-28 11:22:00来源: 健康报

  (记者张磊)为进一步指导做好国际航线逐渐恢复、入境人员逐渐增加情况下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工作,7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最新要求。

  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是指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

  《通知》提出,入境人员应按照《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进行入境前登机前核酸检测。已完成远端核酸检测,且当地具备封闭转运管理条件、居家隔离条件并能进行社区精准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础上实施“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检测措施。即入境人员在入境口岸接受海关核酸检测后,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

  《通知》提出,隔离条件能够满足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需求的入境口岸城市,可继续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症状者和居家隔离结束后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

(责编: 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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