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51家“扶贫车间”助贫困户1000多人就业稳增收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25日电(刘小莲)今年以来,平果县进一步把“扶贫车间”当作促进贫困户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推进,积极探索就业“扶贫车间”模式,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提供新的途径。目前,全县改扩建、新建乡镇贫困村、非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51个,总投资约6000多万元,可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安排务工3000多人,其中贫困户1000多人。
积极引进企业入驻。收集到符合开办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先由乡镇自行引进,再由县里统一协调引进。入驻企业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由乡镇负责扶贫车间用工保障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扶贫车间达到运营使用条件。保障扶贫车间稳定就业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20%以上。目前,已有28家企业进驻“扶贫车间”,安排务工3000多人,其中贫困户1000多人,为开展就业“扶贫车间”工作提供支撑。
加大培训扶持力度。通过开展项目制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围绕就业“扶贫车间”所需的技能要求,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明确就业方向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
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83期4013人,实现“人有一技之长”,通过培训实现就业1455人,其中贫困户883人,月收入平均达到2000元,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积极抓好扶持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介绍务工人员到扶贫车间就业连续3个月(含)以上的介绍人,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介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奖励200元,非贫困户每人奖励100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连续在扶贫车间务工6个月(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月工资达到该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300元。进驻企业稳定用工50人(含)以上、运营满一年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落实《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通知》精神,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租地建厂或租用民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含)以上,且年内累计务工不少于6个月,给付工资不低于6000元,为在扶贫车间就业的务工人员购买每人每月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县给予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1000元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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