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
昨日,记者从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期,拉萨市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今年起,若认定为非法营运车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以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1月8日下午5时左右,车主刘女士(化名)在拉萨火车站附近见到两位市民正在等车,便驱车至两人身边招呼上车。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见状马上上前询问,经过调查取证了解到,刘女士和两人协商以30元的价格将两人送至大昭寺附近,确定刘女士为非法营运后将其车辆暂扣。
当天晚上,拉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还兵分三路,在乐百隆、八一路和拉萨火车站等地进行执法,共查获了8辆非法营运车辆。拉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阿旺曲达介绍说:“以后这种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将形成常态化,不定时不定点地进行检查。一经认定为非法营运车辆,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以3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公安交警、派出所、警务站,通过突击整治、日常巡查等方式,持续开展非法营运车辆长效整治。同时,不断提升班线、旅游、公交、出租、网络预约汽车等正规合法营运车辆服务质量、服务品质,提高服务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从源头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在此,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和拉萨融媒提醒市民,出行请乘坐正规营运车辆,若遇到非法营运车辆,在做好必要取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投诉热线“96123”进行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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