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3月31日截止
拉萨市民正在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医疗保险是为个人、职工及城乡居民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3月24日,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接近尾声(参保缴费将于3月31日截止),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如不按时登记,视为放弃参保,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 符合条件可按规定参保
《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乡居民,拉萨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持户口簿、身份证、相关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单位(寺庙)、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申请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时相关部门应确认人员信息,缴费档次,由单位(寺庙)、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统一向所属医保部门申报登记后,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重度残疾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需出具相关特殊身份证件。
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集中征缴为主,零星征缴为补充的参保登记方式,当年缴费次年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离职等原因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在停保后三个月内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满一周岁新生儿,在满一周岁前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2021年,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150元、280元三个档次,可自愿选择档次参保。
最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过期不能补办,如果发生就医费用,也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此外,拉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员在选择时,切记不可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种原因是,一个人是农业人口,又在企业就业,还有可能在城镇生活,因此导致重复参保。另外一种原因是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各异,致使参保人员有选择性地重复参保。
如果参保人员多头报销的话,这是一种涉嫌骗保的违法行为,当地医保部门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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