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是西藏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也是西藏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为了做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了“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部署,其中“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发出了动员令。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经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
一、努力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果
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族干部群众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当前,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努力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
第一,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大好局面。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政策制定到具体措施落实,都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置于重要地位,列入议事日程。自治区党委每年专门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将每年的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覆盖面广,从城市到农牧区、从干部到群众、从机关单位到街道社区,都在轰轰烈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全区各市地通过举办民族团结书画展、摄影展、报告会、座谈会,树立民族团结典型,表彰奖励民族团结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等。
第二,巩固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显著成果。西藏各级各类学校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积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网络、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同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不同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子”“手拉手”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加以推动和落实,通过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将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观念植根学生头脑之中。
第三,巩固干部群众“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认识根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是关系各族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近年来,西藏全区范围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反分裂斗争教育紧密结合,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团结稳定的重要性,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团结稳定是褔、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观念,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用实际行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不断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宝贵经验
近年来,西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一,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历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自治区党委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将其作为检验工作识别干部的具体标准。正是有了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党组织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民族团结工作具有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第二,把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各项工作。近年来,自治区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升民族团结工作的成效。在实践中,各族干部群众认识到民族团结工作是具体的行动,而不是空洞的口号,要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要落实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正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族干部群众已经习惯性地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各个环节,融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之中,才确保了民族团结工作能够真正落实落细。
第三,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民族团结工作。长期以来,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日益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内涵,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工作中。正是有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民族团结工作,才确保了民族团结工作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第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大家庭,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帮助、相互依赖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眼界、更广阔的视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推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第二,加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史教育,汇聚民族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历史事实能够向人们展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形成发展的过程,为各族人民提供民族团结的事实依据。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史为鉴,可以推动中华民族增强凝聚力,可以促进各族人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因此,对各族群众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发展史教育,能够促进西藏各族人民形成团结和睦、平等互助的民族观,能够推动各族人民熟知民族团结的客观历史事实,从而使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第三,加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民族团结关系首先是一种社会关系,是属于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依托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各族群众在发展经济生产和日常生活实践中,密切的经济活动会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帮助、互相支持。通过制定导向性政策,优化环境、活跃经济、促进生产、鼓励商贸流通等措施,让各族群众自然而然和谐融洽地交往交流;通过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民族风俗习惯、鼓励移风易俗、建设文明社区等措施,鼓励不同民族群众相互嵌入式居住,构建不同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
第四,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宣传文化、教育行政、旅游、宗教事务等部门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列入重点宣传教育内容,在内涵上不断丰富,在外延上不断拓展,结合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以及其他重大节庆、民族传统节日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和模范事业,努力营造人人了解、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为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WT-ZD20220102)
(作者为西藏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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