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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违反诊疗规范 10家医药机构被处理

发布时间:2023-09-19 09:37:00来源: 西藏日报


参保群众正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药。记者 赵越 摄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解决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压舱石”。9月15日上午,2023年拉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暨专项检查工作启动会议在拉萨召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各定点医药机构代表共计300余人参会。

  会上,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正县级干部次旦卓嘎介绍,近年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不合理增长,对骗取、套取医保基金违规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彰显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无禁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会议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职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深化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和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比对分析,强化联合惩戒,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会上,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君梅介绍,2022年,拉萨市医疗保障局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欺诈骗保问题。通过专项检查、部门联动,委托第三方协助检查、调查核实投诉举报案件等专项治理工作,处理因过度检查、过度用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反诊疗规范的医药机构10家,累计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217.3万元,处罚金86.6万;开展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共受理11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已结案。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暂停服务协议1家。此外,会上还通报了2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仍存在拒不改正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

  此外,通过部门联动专项治理,强化了拉萨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了医疗保险支付运行秩序,打击了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最大限度遏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促进了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推进医保信用管理制度的出台实施,建立完善黑名单、信息披露并落实举报奖励等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协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及公安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间断开展查处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325种中药配方颗粒 纳入西藏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不断发挥中医药在治疗疾病中的优势作用,近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结合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的需要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组织专家评审,首次将325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全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制定《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023年)》,自9月1日起在全区执行。

  据悉,根据国家规定,本次纳入医保报销的中药配方颗粒,统一按照“乙类药品”管理,治疗领域主要覆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风湿类等方面疾病。中药配方颗粒较传统中药饮片(需煎煮)具有便于服用、易于携带、保质期长等优势。纳入医保报销后将有力减轻广大患者用药负担,能够更好地满足全区群众和临床用药保障需求。

  65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纳入西藏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工作,切实解决参保群众医疗保障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将363个(含竞价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西藏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筛选其中价格较贵、用药患者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量、适合在普通门诊使用的65个药品建立门诊保障政策,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药品治疗领域主要涵盖皮肤病、罕见病、血液病、免疫系统疾病等。

  今后,西藏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使用谈判药品也能享受到与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同等的报销待遇,有效解决受制于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限制,充分释放改革政策红利,有效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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