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良好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
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9年以来,阿里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良好,全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资源消耗水平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除部分河湖断面本底值超标外,其余1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化肥农药保持零增长,全地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在2019年度自治区级生态环保考核中,阿里地区获得优秀。
据了解,2019年以来,阿里地区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推进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完成全地区25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广使用国六标准成品油,持续整治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全地区2170条村级以上河湖实现区、地、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全覆盖,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定《七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源名录》,编制印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及时更新《阿里地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规范转运处置危险废物102.69吨,7县垃圾填埋场和医废处置中心基本实现规范稳定运行。投资735.57万元实施74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屏障持续筑牢,完善功能布局。大力实施机关单位大院和农牧区庭院绿化行动,积极开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活动,完成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1.63万亩、防沙治沙7.43万亩。投资7424.3万元实施阿里地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措勤县垃圾堆放场恢复整治、日土县班公湖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普兰县科迦沟生态修复和水土保持、阿里生态监测站、改则生态环境监测站等项目,初步编制完成阿里地区狮泉河流域治理总体实施方案。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58.24平方公里,人工草地和天然草地改良12.2万亩,防护林3660.4亩。实施生态细胞工程,巩固生态示范创建成果,强化生态示范县、乡、村跟踪动态监督,目前,阿里地区7县全部获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县,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1个、生态乡(镇)24个、生态村120个。审批通过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札达土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完成9处地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成37个管护站,培训上岗390名管护人员。修订实施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设立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励资金210万元,建立考核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及政绩考核挂钩制度。制发《阿里地区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签订完成措勤河、狮泉河、象泉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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