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初步搭建监测网络平台
中国西藏网讯 “2019年,西藏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西藏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拉萨市、林芝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西藏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6月4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有关情况。
图为羌塘草原上悠闲的藏野驴 摄影:赵二召
图为清晨的格仁措 摄影:贾华加
图为一只鸟儿在纳木措湖畔水域觅食 摄影:王媛媛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围绕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环境执法监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良好状态。
2019年,西藏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6%。拉萨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位。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2019年,西藏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澜沧江、金沙江、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监测表明,西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总体保持稳定,“地球第三极”仍然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过去的一年,西藏累计落实资金117亿元,全面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三大类10项工程。完成1个生态监测中心、阿里等10个亚区生态监测子站、100个观测样地建设,初步搭建了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网络平台。
同时,去年开展了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以及羊卓雍措、纳木措等典型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和有关抽查监测、监督检测、比对监测、应急监测,获取各类监测数据19.5万个。
目前,西藏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试运行污水处理厂14座,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56座,西藏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94%,县城及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4%。107座城镇(乡)生活垃圾填埋场、89座生活垃圾转运实施使得西藏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34%,县城及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76%。
此外,西藏还组建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启动了西藏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查办。(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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