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做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文章
今年,青海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中,注重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细化指标、创新方式、强化运用,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坚决扛起保护好“三江源”和“中华水塔”的政治责任。
注重细化指标,明确工作重点任务。为引导各地各单位齐心协力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设置2020年考核指标时,突出地区差异,“通而不同”。在市(州)层面,设置了“完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任务”“完成省级下达的总量、重点工程量、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及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目标任务”等考核指标;省直部门层面,将生态保护相关指标全部列入省直职能部门考核内容;县(市、区)层面,设置了“退化草地治理面积”“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公益林(天然林)管护目标完成率”“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覆盖山水林田湖草的考核指标,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细化为可量化、可考核、可查询的硬指标、硬任务,着力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展现青海担当。
注重创新方式,加强指标运行监控。为督促各地各单位高质量完成考核目标任务,今年以来,青海省按照“减轻负担,提高效率”的思路,创新考核方式,加大平时考核权重,并通过中期督导抽查、考核系统监测、季度定期通报等方式,加强平时考核指标运行监控,引导各地各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做在日常、抓在平常。通过组建工作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部分市州、县(市、区)定期抽查并做好反馈。通过系统监测,掌握各地各单位指标完成进度,常提醒、严督促、细核实,确保指标完成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注重强化运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效作为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完善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及时将“考核成绩单”以书面形式向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反馈,以考促改、以考促干。坚持对发生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严促各地各单位把真抓实干的标杆立起来、把共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责任提上去,切实为高质量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青海力量,为中央交上一份生态保护的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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