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大常委会9日举行千名人大代表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工作启动仪式,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达瓦说,此举将为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贡献“人大力量”。
据悉,《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西藏第一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是西藏首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两部条例分别于2020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为西藏拉萨至林芝高等级公路多布湖风光。 江飞波 摄
达瓦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他要求拉萨市各级人大代表做两部条例学习的示范者、宣传的带动者和普及的践行者。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生介绍,《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法制化轨道。
图为西藏藏羚羊在色林错湖边觅食,随着保护措施的不断加强,如今西藏藏羚羊种群数量获得恢复性增长。 江飞波 摄
他说,《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充分体现了西藏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和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理念。该条例结合西藏实际,对雪山冰川、江河湖泊、草原森林及自然地保护、极高海拔生态搬迁、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两江四河”造林绿化与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坚定不移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举措。
拉萨市级人大代表来丽芳说,自己将用好人大代表身份,带领身边的群众自觉承担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推动两部条例的宣传与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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