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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发布时间:2022-02-09 10:48:00来源: 西藏日报

  虽然时下是冬季,但傍晚时分,仍有不少市民在拉萨河边散步,夕阳的余晖洒在河面上,泛着温暖的光芒……

  “以前,拉萨河两岸的环境不太好,河水也没这么清澈。如今,不仅河水清澈,两岸风光也越来越美了。”家住仙足岛的市民平措扎西老人在河边散步时,看着风景如画的河岸,由衷地赞叹道。

  拉萨河的成功治理,是西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一个缩影。

  2018年6月,西藏全面建立河长制;2018年12月,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立湖长制。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1.47万余名河湖长治理保护着境内的湖水,确保了西藏河清湖净。

  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为顺利推进河湖长制的实施,西藏坚持高位推动,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建立“党政同责”的责任体系。

  各市地、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党委、政府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大力实施河湖长制。

  “十三五”期间,全区建立了自治区、市地、县区、乡镇、村居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共设立1.47万余名河湖长,其中,设立22名自治区级河湖长、219名市地级河湖长、1530名县区级河湖长、4751名乡镇级河湖长、8229名村级河湖长,把河湖长制体系延伸到了村居一级。针对无人区的河湖,采用片区河湖长,实现全覆盖。

  阿里地区还将河湖长制体系延伸到村民小组、自然村和边境点,确保边境地区河湖也有人管。同时,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立了河湖长公示牌,标明河湖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为推动河湖长制组织工作规范化,促进河湖管理工作高效化,西藏按照“统一建设、分级部署”的原则,研发和构建覆盖四级河湖长的综合信息化应用平台,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实施河湖长履职和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制定《河湖长助理服务机制》《河湖长参谋与技术服务制度》,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配合河湖长做好河湖巡查调研、落实工作部署,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

  制定《河湖水库保洁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河湖水库沿线垃圾清理工作,河湖保洁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部门联动制度》,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对入河排污口、涉水工程、河道采砂等进行执法检查,并同步排查认定河湖“四乱”问题。

  市地、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层层签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书》,各乡镇党委、政府与村居分别签订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主体责任。

  自治区、市地、县区均建立了河湖长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6项制度。出台河湖长助理服务、河道保洁管理、投诉举报受理等制度。

  自治区、市地、县区三级河湖名录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地级主要河湖“一河(湖)一档”基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完成。

  制定《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推进确权划界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020年,自治区再一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履职方式、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自治区各级河湖长职责,切实解决好河湖长“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推动西藏河湖长制进一步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长效机制全面见效

  打造河清湖净的前提是做好河湖的日常管理。墨竹工卡县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巴桑说:“墨竹工卡县有156名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我们会在村委会的组织下不定期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活动,大家亲身参与,共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近年来,西藏把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河湖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全力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将“清四乱”、河湖沿线垃圾清理与自治区环保督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效结合,切实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河湖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清四乱”工作,有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创新垃圾清理模式,建立“垃圾银行”,用垃圾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和旅游纪念品,通过村民和游客收集、乡镇政府转运、县区集中处理的模式,切实解决河湖水域岸线垃圾乱堆问题。

  自治区总河长办加大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力度,按照“一市地一单”的方式下发整改通知,确保整改到位,并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纳入自治区政府对市地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分类实行差异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全区各级河湖长以“垃圾围坝”“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积极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河湖管理保护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乡镇、村居定期组织水生态岗位人员开展河湖沿线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各类垃圾,“垃圾围坝”现象基本杜绝,河湖水环境有效改善,人民群众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意识逐步提高。

  自西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10万多次,实现了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流域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全区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全区主要江河湖泊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正徐徐展开。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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