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全达标,河湖“四乱”下降
图为青海省化隆县黄河岸畔景色。李玉峰 摄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青海省水利厅厅长张世丰11日在2022年青海省水利工作会议上介绍,2021年,聚焦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青海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张世丰介绍,2021年,青海省级河湖长高位推动,通过会议研究部署、发布河湖长令、书面督办等举措,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6723名各级河湖长、15980名河湖管护员知责担责、巡河管河,各地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守护“中华水塔”的强大合力。
同时,青海省全面完成3722条河流、245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依法审批51项涉河湖建设项目,取缔非法采砂点6处,整改违规利用岸线项目41项。省政府开展专项督查,纵深推进“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等专项行动,年内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40项,问题总量同比下降三分之二。
此外,青海省在46条河流、2个湖泊、2座水库开展健康评价试点。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与四川甘肃西藏三省区建立了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召开省际联席会议,协同管护省界河湖。
水资源管理及节约用水
张世丰说,青海省坚持节水优先,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齐抓共管,落实162座引水式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指标。发布2021版《青海省用水定额》等4项地方标准,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考、省考工作,国务院考核青海省结果为良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建立19个国家级、33个省级和81个市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征收省级水资源费3.03亿元。
此外,青海省印发《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7个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安全保障建设达标评估、6个评估为优,基本完成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涉水问题整改工作。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021年,青海省实施28项小流域治理、6项坡耕地整治、16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新建淤地坝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平方公里。
张世丰介绍,青海严管人为水土流失,完成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726项生产建设项目、1298个违法违规问题完成整改,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18项。省级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66亿元。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项目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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