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西藏青海合作 携手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多次指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最大的贡献,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在青海省率先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基础上,西藏和青海高度重视三江源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携手推动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设立,建立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这是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伟大实践,也是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载体。西藏和青海同属青藏高原,共同组成青藏高原的主体,同具有极高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及文化价值。西藏和青海牢记“国之大者”,携手创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体系,将有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西藏青海山水相连,共具极高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文化价值
生态地位极为重要。西藏和青海同处于青藏高原核心地带,在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和“三区四带”生态保护修复战略布局中,共同承担着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任务,在保护我国乃至亚洲和世界生态安全中占据重要地位。
生态功能极为独特。西藏和青海共同组成青藏高原的主体和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区域,包括“世界屋脊”的大部分腹心地带,拥有除海洋生态系统外几乎所有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森林、湿地、草原和荒漠四大生态系统的全球典型代表,提供了重要且独特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碳固持、生物多样性维持等功能,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屏障作用。
生态价值极为珍贵。西藏和青海均鲜少受到人为活动干扰,是目前全球范围内为数不多的生态系统原始状态保持最好的区域之一。两地特有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发育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面积高寒湖泊、三江源高山湿地、高山草甸、高寒干旱草原和高寒干旱荒漠,是世界山地生物物种最主要的分化和形成中心,是全球寒旱区特有物种基因库,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生态系统具有自然性、典型性、多样性、稀有性特征,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和科研价值。
文化价值极为宏富。西藏和青海栉比相邻,共同屹立于地球之巅,以鬼斧神工的自然美景闻名于世,更以特色文化声名远播。两地古朴典雅的建筑风格、与众不同的民族服饰、独特华美的唐卡艺术、暖人心脾的酥油茶、甘香醇厚的青稞酒、英雄的格萨尔史诗、悠扬的各族民歌、激昂的热巴舞,处处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折射出地方民族文化的绚丽多姿。
二、西藏青海携手奋进,在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共同创建三江源国家公园。2016年,经国务院批准,三江源国家公园被列为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1年10月,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列入第一批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是目前全世界最大、海拔最高的国家公园,也是国内国家公园中面积最大、自然最纯净、生态最和谐的国家公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三江源国家公园由西藏和青海共同建设和管理。
共同建立我国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盟。藏青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的40.52%,其中西藏占全国自然保护地面积的26.16%,青海占14.36%。早在2009年,西藏和青海牵头,共同创立了青海、新疆、西藏三省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盟。保护区联盟涵盖了我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群。三省区1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已经初步建立了“联合、联防、联动、联打”工作机制,跨省区联合巡护执法形成常态,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平衡得到有效维护。
共同创立青藏高原特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西藏和青海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西藏和青海初步建立了青藏高原特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将近20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建立了200多处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总面积超过了行政区域总面积的40%。自然保护地体系已经成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奠基石。
三、西藏青海勠力同心,共同开创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新局面
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西藏和青海共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做好保护青藏高原生态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上,西藏和青海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西藏和青海携手创建国家公园,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胸怀“国之大者”、着眼长远,突出打基础、利长远之举。西藏和青海需要进一步共同探索新路子、新机制,开门问策、共谋思路,并肩建立完善青藏高原自然保护地体系,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生态文明高地作出重要贡献。
继续加大国家公园建设合作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西藏和青海正布局多个国家公园,除三江源国家公园以外,祁连山、青海湖、昆仑山、羌塘、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大峡谷、冈仁波齐-玛旁雍错等区域均有望纳入国家公园空间总体布局。这些国家公园一旦建成,规模将举世罕见。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的建设,将为藏青合力保护地球第三极,着力创建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推动开展自然保护地联盟深化合作。西藏和青海在依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盟开展联合保护方面已经取得良好经验。为进一步扩大保护成果,应在联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上持续发力,积极推动青藏高原相关省区共同参与,努力促进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管理机构的全面合作和交流,加快推进省(自治区)、市(地、州)、县(区)各级各部门的深入合作交流,努力成为创建生态文明高地的示范。
同步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为进一步掌握国家林草生态状况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翔实的决策依据,我国已全面启动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西藏和青海作为青藏高原主体和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可通过联合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共同发布林草生态状况成果,将为共同推动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筑牢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提供科学依据。
联合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保护。西藏和青海生态本底和生态系统构成具有一定相似性,是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共同的家园。西藏和青海有必要联合对藏羚羊、野牦牛、雪豹、黑颈鹤等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的调查监测工作,能极大地促进青藏高原生态的整合和全面保护,并将有力促进藏青两地相关部门更加紧密的协调沟通和交流,有助于藏青保护能力的同步提升,为生态保护提供更强大动力。
深入开展生态保护领域司法合作。西藏和青海已会签了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将有力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场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跨区域办案一体化协作机制,有效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破坏、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问题。
共同推进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西藏和青海是长江源头和上游区域最大的两个区省,要按照国家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要求,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探索开展生态保护综合补偿,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收益多”的原则,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与邻近省区沟通协调,推动与中下游省份的协调对接,推动大江大河跨流域综合补偿。
(作者为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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