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拉萨市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以建设美丽幸福拉萨为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态权益为核心,从“健机制、保蓝天、护碧水、守净土、兴产业、强监管”六个方面谋划新思路推进新举措,持续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健机制,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市委书记亲自挂帅,成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生态”作为拉萨“四件大事”之一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2018年以来,拉萨市召开51次市委常委会议、36次政府常务会议、110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制度体系愈加完善。制定《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拉萨的实施方案》《拉萨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拉萨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明确县(区)、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任务。出台《拉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法律法规,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联席会议、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衔接机制、河湖长、林草长制。严格实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责任体系全面建立。三是规划引领作用凸显。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战略,积极探索“多规合一”。
《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拉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0-2035)》等10余部规划颁布实施,《拉萨市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拉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正在加紧编制,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遵循。四是基础研究成效明显。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成验收。《拉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拉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优化研究》等14个研究成果已经形成。“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形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9519.57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32.11%。科学划定全市声功能区。水环境、大气环境承载力预测形成初步成果。拉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启动。
保蓝天,环境空气质量全国领先。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4年保持98%以上,2020年、2021年及今年前2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均达100%,排名稳居全国前2位。一是烟尘防控明显加强。继续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摸底调查,启动深度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城区柴火、煤碳、木炭使用基本杜绝。“煨桑”管控成效明显。全市239家大中型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成。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现“零”审批。全面推行清洁供暖,拉萨市海拔四千米以上乡(镇)供热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完成纳金水厂水源地周边31家石材加工厂搬迁整治。二是尾气治理深入推进。全市6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油品提质工作完成。完成双层罐地埋数315具,完成率100%。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建设充电桩54个。推动移动源管控精细化,完成184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拉萨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一期)建成并与自治区平台联网,机动车固定式遥感监测平台(一期、二期、三期)推进顺利。2017年以来累计淘汰老旧车3万余辆。机动车路检路查全面加强,查处“冒黑烟”车辆578辆次。三是扬尘污染大幅下降。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达862.05万平方米,建设装配式建筑总面积累计167万平方米。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密闭装置实现全覆盖。严格矿产资源开发扬尘管理,露采断面、运输道路、选矿厂等重点部位采取喷淋等洒水抑尘措施,矿石、废渣和精矿等堆场采取遮挡、覆盖、密闭、绿化等措施,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护碧水,“水城相融、人水相依”格局基本形成。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一是水资源管理更加严格。全市18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核实与调整工作完成。拉萨市供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有序推进,纳金水厂建成试运行。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05个。严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执行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水生态修复广泛深入。坚持系统治水,拉萨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已完成投资39.47亿元,占目标任务的73.21%。城市河流及周边沟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城区水系修复及生态治理工作完成,治理水系53.1公里,治理水域面积25.2万余平方米,“两河、三廊、水成网”水系结构基本形成,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交融的生态城市。三是水环境保护扎实有力。建成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14座,实现县(区)全覆盖,日处理能力总量22.6万吨。乡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占比达到22%。完成全市29个A级景区污水治理设施整治。编制《拉萨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太阳岛、仙足岛、“三渠一河”和拉鲁湿地北侧截污工程建成。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稳步推进。柳梧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东嘎污水处理厂有序推进,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启动。藏大路等3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改造总长度逾11公里。整治入河排污口216个。
守净土,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大力推进土壤生态治理和修复,切实守护好拉萨这一片“净土”。一是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完成全市399个详查点位523个农用地表层、深层、有机土壤及农产品采样工作。农药、化肥、地膜减量增效行动深入推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8万亩,2021年全市化肥用量较2018年下降24.1%。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162块,面积1536.16平方千米。累计完成农牧区厕所改造4.5万户。二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5座,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中心等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曲水县净土生物有机肥加工厂(污泥协同处置)建设项目基本建成,自治区危废中心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项目启动。“禁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一建二拆三改四管五清”行动扎实有力。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44%,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7%,危险废物处置率100%。三是生态工程大力实施。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28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加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8.53平方千米。深入推进“绿色围城”,累计完成造林绿化53.54万亩,南北山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72%,森林覆盖率达19.49%,草原综合植被覆盖率69.8%。完成海拔4300米以下“无树村”“无树户”消除任务。全市落实生态岗位4939个,2018年以来落实生态补偿资金6.86亿元。全面推进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完成266户1262名群众安置。拉萨市和堆龙德庆区、当雄县、曲水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区),柳梧新区达东村成功创建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兴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迅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一是净土健康产业势头良好。发挥青藏高原独特的生态环境优势,融合一、二、三产业的净土健康产业发展迅速,完成藏鸡、藏毯等6大标准体系建设,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24个,新增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5个。推进绿色创建,累计认定绿色发展试点企业21家。清洁能源累计装机规模达993.5兆瓦。二是文化旅游产业深入发展。将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拉萨的支柱产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扎实推进,深入实施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计划,2018年以来旅游收入超1300亿元,一大批农牧民群众吃上了“旅游饭”。三是矿产资源开发规范有序。严格划定矿产资源禁止开发区。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的退出工作,注销探矿权12个。编制《拉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9-2025年)》,墨竹工卡县矿区、林周县矿区及拉萨周边47处采石采砂场和重要城镇周边、重要国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11处露天采场生态恢复治理完成。3家矿山企业参加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
强监管,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扎实。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要求。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稳步提升。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组建市生态环境局、8县(区)分局和2个县域环境监测站。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实现应联尽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稳步推进。“智慧环保”项目有序推进,机动车尾气监管数据、全市重点污染企业监控(监测)数据接入市级政务共享交换平台。二是环境保护准入制度更加严格。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有序推进,对135项环保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环境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累计审批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约5000个,保持“两高”企业和项目零引进,核发排污许可证超2000个,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扎实有序。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3个问题141条整改任务、转办举报案件709件全部整改完成(或长期坚持任务阶段性完成)。自治区本级督察反馈76个问题309条整改任务中,整改完成(或长期坚持任务阶段性完成)300条,完成率97.08%;转办举报案件53件全部整改完成。截至2022年4月7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督办问题233项,办结13件,完成初审91件,129件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深入。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全面建成,“前后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深入。“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1件、查封扣押5件、移送司法处理2件,处罚总金额2782.9万元。办理生态环境类区市人大议案建议19件、政协提案43件。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网上信访等渠道,共处理办结污染举报近15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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