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面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获悉,青海省已全面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此次试点以“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为主线,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积极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近期,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总体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针对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和国家公园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重点探索对象为草原资源、湿地、水资源和国家公园。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对全民所有草原、湿地、水进行试点探索;三江源国家公园作为独立单元开展委托代理试点。
在试点推进中,青海省着力摸清资产家底,启动了森林、草原、水资源和湿地专项调查,完成了2021年度地下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完成了三江源国家公园园区内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等全要素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积极探索资源转化为资产的通道,初步搭建完成了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省级清查价格体系,黄南藏族自治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稳步推进,共处理26.5万个图斑,完成国有土地5.804万公顷(87.06万亩)、森林45.01公顷(675.17万亩)、草原121.9万公顷(1829.39万亩)、湿地5.98万公顷(89.8万亩)、矿山企业35个的实物量清查。
同时,青海省积极探索资产监管机制,把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作为依法行权履职的重要工作,探索建立了“报告+报表+图件”三维一体的专项报告模式,高水准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图文并茂、客观准确反映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分布、质量、生态保护等情况,首次交出明白账,为科学监管积累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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