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 实施“3+1+2”考试模式
“青海省作为全国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到2025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27日,青海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申红兴在该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说。
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逐步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导向。
改革后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14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入高考总成绩。
“2025年,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实行‘3+1+2’考试模式,有12种考试科目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专业选考要求,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给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申红兴介绍,“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内容完全一致。而现行高考文理分科,数学科目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青海省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据悉,考生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自2025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实施“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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