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全域创建的阿里实践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颁布后,人大阿里地区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工委党组学习和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推动《条例》的普及和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发言汇报如下。
自《条例》颁布后,“阿里人大”“天上阿里”等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了转载,并通过阿里电视台开辟专栏,分期分段对《条例》10章68条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解读。人大阿里地工委党组及时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工委兼职委员、就近的各级人大代表通过现场学习、现场讨论形式开展集中学习2场次。通过“党课讲基层、党恩传百姓”主题党课、“送学上门”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宣讲43场次。将《条例》纳入地县两级党校人大代表、人大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培训8场次、380余人次参加。
阿里地区各级人大每年2次听取同级政府生态环保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议122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17条。由工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冈底斯山、玛旁雍错、班公湖、札达土林等重点山湖土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题调研,调研后及时邀请行署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调研情况反馈会议,提出意见建议36条,并针对反馈问题逐条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实行挂账跟踪督办;带队深入阿里狮泉河、象泉河、马泉河、孔雀河“四大河”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开发利用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6条。地区各级人大围绕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营、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10次,提出意见建议118条。
人大地工委组织42名妇女人大代表赴日喀则市学习考察妇女生态环保作用发挥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145个行政村居聘请145名基层人大代表为环保监督员,定岗定责开展环保监督工作。地区各级人大把每年的8月18日作为环保主题日,深入开展“让每一名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宣传一部环保政策、监督一个环保事项、提出一条环保建议、开展一次环保清洁行动”的环保主题日活动。2021年,地县人大举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5800余份,清理白色垃圾600余袋。地县人大紧盯舒适、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目标要求,大力推行以种树、种菜、种花、种草“四种”和绿化、美化、亮化、洁化“四化”为内容的美丽机关建设活动。2021年全地区共组织人大干部职工院内种树2750棵,种花、种草、种菜2800平方米,亮化办公区域和食堂面积8000平方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此次座谈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调研,督促各县各部门把《条例》落到实处,推动阿里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着力做好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努力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中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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