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有力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1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生态环境保护成就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十年,是西藏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飞速发展的十年。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累计投入127亿元,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和“两江四河”流域植树造林工程,全面消除了“无树村”“无树户”,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7.14%;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珍稀野生动物种群呈现恢复性增长,黑颈鹤由不到3000只增加到1万多只,藏羚羊增长到30余万只,发现白颊猕猴等新物种5个、东歌林莺等新纪录物种5个;落实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推动符合政策的新增公益林纳入国家补偿范围。
十年来,西藏坚持科学、依法、精准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白色污染”治理等具有西藏特点的标志性战役,并着力构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和线上线下融合监管体系。
近几年,7市地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保持在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7市地政府(行署)所在地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同时,西藏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全力服务好川藏铁路、机场“3+1”、雅江水电开发等项目建设,发布实施《西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和产业布局;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出台施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各族群众的生态文明理念,西藏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实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行动等,并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全域创建,5个市地、6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县和1个乡村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1个县区、91个乡镇、879个村(社区)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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