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群众身边的检察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是贯穿始终的鲜明主线,“人民”二字重如泰山。
近年来,山南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市域社会治理为切入点,将更多检察元素嵌入网格,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线上+线下”接访全覆盖
检察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山南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一站式”纠纷调处平台建设,搭建“网上、电话、信件、来访、视频”五位一体的信访接待平台,用数字信息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以监督能力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南新实践。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不断优化检察服务,践行“办信就是办案”理念,探索形成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办事大厅,实现各项对外服务职能的集约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开通网上平台“掌上检务”一体机、机器人等智慧强检设备,让群众随时随地体验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检察服务,为全区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山南样板。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2022年以来,共接待群众信访85件、105人次,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受理审查,快速分流处理,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群众满意度为100%,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统筹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市、县区级检察服务中心13个,在错那市、浪卡子县、洛扎县、隆子县4个边境市县建成普玛江塘、玉麦、珞瓦新村等边境村镇检察联络站16个,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小案件”有“大民生”
于细微处求极致,不以案小而不为。山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民生无小事的原则,服务保障民生民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的检察院”,服务保障强边固防、兴边富民走在全区前列。
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市直7所学校及周边30多家商铺、网吧、宾馆等场所进行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市人民医院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和青少年心理抚慰室,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53名正、副检察长和检察官在5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携手各方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主动把民事检察融入山南经济发展大局,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主动作为多元化解矛盾、持续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通过支持起诉、促成和解、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监督方式,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市县两级检察院走访人社、法院等相关单位35次,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座谈等方式对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50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5件,办结4件,为1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32万余元。贡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社局促成和解5件17人,兑现农民工工资32万元;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乃东区法院促成和解1件27人,涉及资金10万余元。
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
公益诉讼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南检察机关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借助“外脑”精准监督,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标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区前列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聚焦长效治理,紧盯民生热点,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9条,立案9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处、面积1.3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0.4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35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6.38吨。
开展“护农护耕”监督活动。加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排查发现过期农药1.89万余瓶,过期或无生产日期种子3011袋,及时通报相关行政机关处置。
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开展巡河检查。创新“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积极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惩处犯罪与保护环境双赢。桑日县金某为保护牛羊免遭侵害设置陷阱,造成野生保护动物死亡,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公开听证会对其不予起诉,督促金某用义务护林的形式进行劳务代偿,及时修复被损坏的动植物资源,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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