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鹤乡”越来越美
绿满山川、溪水潺潺、鸟鸣悦耳、动物嬉戏……这是拉萨市林周县甘曲湿地的真实写照,这里宛如世外桃源,吸引着众多周边群众前来欣赏。
自林周县重点区域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甘曲湿地)开展以来,林周县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全部内容,包括人工造林4公顷(60亩)以及网围栏、简易木桥架设等配套设施工程,细叶红柳、左旋柳等树种的补植补造。
同处一县的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拉萨片区)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其中建安费352.56万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280.5万元。
自项目开展以来,林周县完成水文联系恢复工程、退耕还湿19.04亩、生态防护林带工程、垃圾清理等工作。
近年来,在区市林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林周县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宣传保护力度,严格执法,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污的工业类企业入驻落地,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能力。
此外,先后投入1500万余元购置环卫设施,建设压缩垃圾中转站,逐步实现自然保护区、湿地内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为多样性生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
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对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内的8家采砂场进行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林周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按照法规对县境内的河道采砂划定了禁采区(黑颈鹤保护区、林周县湿地和热振国家森林公园)、可采区和禁采期。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理、维护生态平衡,林周县聘用3名野生动物监测员在卡孜管理站工作,并协调950名护林员兼职野生动物巡护员,对保护区内黑颈鹤、斑头雁、赤麻鸭等野生动物进行监测和巡逻,同时采取社区共管模式鼓励群众参与到管理行列中来,鼓励群众举报反映,完善奖惩制度,切实把野生动物管理好、保护好。
此外,林周县严格贯彻《森林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冬春季节,按照“八抓八防”原则开展林区防护。截至目前,在保护区、热振国家森林公园内尚未发现对爬地柏、高山柏、大果圆柏的采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系统的日常管理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实施保护工程,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发展路径。针对全县辖区内工矿企业,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矿山开采科学化、制度化,促进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林周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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