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成效显著
14日下午,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启动以来,山南市已成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39个,示范村居(社区)238个。
一直以来,山南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共四批次78个子项目,截至11月底,已完工子项目51个,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率达90.55%;扎实推进拉萨南北山(贡嘎吉纳片区)造林绿化工程,严格落实“林长制”,每年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打造雅江中游百里生态走廊和沿喜马拉雅北麓生态廊道。截至目前,全市(实际控制线以内)森林面积118.28万公顷,人工林面积3.26万公顷,其他林地面积9.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4.79%。
山南市持之以恒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关停雅江两岸、铁路公路沿线100余家采石采砂场,完成2021年度和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实时监测全市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9条检测线,截至11月底,共检测(含遥感检测)14.83万车次,遥感检测合格率为100%,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4%。
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设置河湖长1900余名,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加快推进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环境问题排查,今年完成15个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审批6个入河排污口。截至11月底,山南市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土壤环境安全稳定,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不断巩固。
同时,山南市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扎实开展人畜分离、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全市累计开展村庄清洁行动6千余次,出动人力13.67万人次。2023年计划实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48个,已完工44个,完工率91.7%;全市监测平台中7.7万户农户已完成人畜分离5万户。
此外,山南市持续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目前,全市清洁能源电力已建在建总装机达505万千瓦,其中已建电力装机228.9万千瓦,占全区总量的33%。1—10月,全市绿色工业项目共44个,完成投资5.69亿元,完成目标的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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