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数字产业集群 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者:杜庆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产业集群是从事数字产品制造、提供数字产品服务、开展数字技术应用、通过数字要素驱动的相关机构组成的集群。数字产业集群是数字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既遵循一般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又有其自身的特征和发展路径。建设数字产业集群是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加快构建数字产业集群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
构建数字产业集群的理论和实践逻辑
从产业集群理论看,建设数字产业集群有利于产业集群理论的丰富和完善。产业集群理论特别强调两点:形成物理空间聚集,相关资源和主体要在一定区域内有实体存在;锚定特定产业,在一定物理空间内形成特定产业链上各类供应商的汇集。数字产业集群一般定义为从事数字产品制造、提供数字产品服务、开展数字技术应用、通过数字要素驱动的相关机构组成的集群。一方面,数字产业集群更强调技术、算法、知识产权等无形要素的集中,对传统意义上的土地、设备等有形要素的依赖下降。另一方面,数字产业集群具有典型的数字化、智能化、融合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其不再拘泥于某个产业、某类产品,而是聚焦某类应用、某类服务,扩大了传统产业集群对特定产业的限定。
从产业集群实践看,建设数字产业集群是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数字产业集群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设计和制造,通过数字化方式对集群内的资源、实体和活动进行管理,有效提升了集群的效率。例如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已经形成了以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为核心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美国的硅谷是世界知名的电子工业和数字产业集中地,印度的加罗尔也被誉为“亚洲的硅谷”,这些地方的经济活力、科技创新能力都处于世界前列。当前,围绕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不断加剧,数字产业集群能够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地区的综合竞争力。
从数字经济特征看,建设数字产业集群是破解传统产业“集群病”的有效举措。一般认为,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产业集群在发展初期,通常表现出比较强的产业聚集和经济带动效应。但随着市场需求逐渐趋于饱和、同质产业竞争态势加剧、企业生产经营惯性等因素,制造业产业集群一般都不可避免地陷入市场占有率变小、创新能力变弱、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等困境,我们称之为“集群病”。而数字产业集群具有共享资源、协同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优势,能够为集群内外的企业和机构创造产业联动效应,从而实现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推动集群内企业向产业高端迈进。
从要素市场发展看,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有利于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价值。根据加尔布雷思的权力转移论,人类社会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是随着社会形态、社会阶段的变化而变化的。当前人类社会进入数字社会阶段,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是技术和数据,谁掌握了这两种要素,谁在一定程度上就具备了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能力。而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如果孤立存在是很难发挥价值的,两者必须走产业之路、与产业结合,才能实现价值化、商业化。数字产业集群可以为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共享和交流提供平台,为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整合和应用创造条件,有利于这两种新型生产要素充分释放价值。
构建数字产业集群要处理好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集群的“实体化”与“虚拟化”的关系。产业集群一般表现为区域内基础设施、生产设施、服务设施的集聚,“实体化”运行的特点比较突出。而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是通过网络实现协同研发和生产,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地理空间的束缚,呈现“虚拟化”运行的特征。集群“虚拟化”相比“实体化”有两个明显优点:其一,减少产业集聚的成本。实体企业的聚集涉及企业迁入成本的计算,以及企业迁移后对迁出地经济影响的计算,具有一定的“不经济性”。相较而言,“虚拟化”集群的这种成本较低。其二,减少产业走向单一化的风险。“虚拟化”产业集群因为数字化所天然具备的融合性、渗透性、流动性等特点,能够便捷地吸收新知识、新技能,使得集群呈现动态发展、多样化发展的趋势,自然也更具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处理好“数字化集群”与“集群数字化”的关系。一方面,数字产业集群高度依赖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集聚和应用,表现出较强的数字化特质,一般称之为“数字化集群”。另一方面,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渗透,传统产业集群也在向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方向快速发展,我们将传统产业集群表现出来的这种数字化特征,称之为“集群数字化”。“数字化集群”是培育数字产品的重要方式,是推动“数字产业化”的主要途径。“集群数字化”是推动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实现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是实现“产业数字化”的主要途径。
三是处理好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产业安全的关系。研究表明,很多产业集群难以持久保持竞争优势,导致集群老化或消亡的原因包括结构性风险、周期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和政策性风险等。数字产业集群同样存在上述风险,而且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更具特殊性。其一,数字产业集群高度依赖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比如智能驾驶产业集群、智能语音产业集群等,这类集群企业极易受到网络攻击和噪音数据干扰,安全风险更高。其二,数字产业集群涉及通信技术、算法技术和高精度制造技术等,这些技术具有高度的标准性、排他性和动态性,往往被全球为数不多的实体机构所掌握,一般的企业集群很难控制这些技术的走向。
数字产业集群的构建路径
首先,充分发挥技术和数据等要素的竞争优势。要素包括初级要素和高级要素两大类,前者包括自然资源、地理位置,后者包括复杂劳动力、科研设施和专门技术等,高级要素对产业竞争优势具有更重要的作用。对数字产业来说,高级要素包括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和人力资本。其一,发挥市场活力与制度优势,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创新支持,加快突破数字领域的技术瓶颈。其二,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使用基础制度建设,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潜力,实现数据要素红利向产业发展能力的转化。其三,以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各项制度和政策为基本保障,增强对全球数字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其次,积极推动生产和消费场景的数字化。中国是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构建适度超前的数字化生产和消费场景,有利于数字技术、数字产品的不断成熟,也有利于数字产业的持续发展。从有利于企业生产的角度看,要以共性场景作为突破点,将数字化转型场景贯穿产前、产中和产后不同环节及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由点及面将共性需求转变为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从有利于用户消费的角度看,要创新消费场景,比如鼓励发展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和智能消费,加快云零售、云商超等新场景建设,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无人化服务”等服务模式,通过创新消费场景带动数字技术和数字产业向新应用领域不断渗透。
第三,重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产业要形成竞争优势,就不能缺少世界一流的供应商,也不能缺少上下游产业的密切合作。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还必须从数字产业本身和上下游产业的数字化上发力。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围绕打造战略竞争优势,加快推动代表国家战略方向、创新密度高、市场潜力大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如下一代通信技术、生成式人工智能、先进制程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形成全局带动效应。在产业数字化方面,积极打造以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数字金融等为代表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拓展,逐步引领产业集群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演进。
第四,坚持对内发展龙头企业和对外扩大开放合作并重。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国际标杆数字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资源配置力、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专精特新”的企业,加快引导以流量为核心的平台企业向价值型平台进化升级。同时,积极构建头部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雁阵式”格局。另一方面,要扩大数字产业对外开放合作。积极开展与国际衔接的技术标准和监管规定的制定,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治理变革,推动集群优势数字产品、数字技术、数字企业“走出去”。
第五,积极为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创造政策环境。虽然从事产业竞争的是企业,而非政府,但政府能够为企业经营提供所需要的资源,为产业发展创造好的市场环境。其一,制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引导集群内的各类企业和机构有序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其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支持,推动园区平台、产业服务平台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对中小企业延展服务边界,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赋智赋能。其三,加强数字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提供基本支撑。此外,还要持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以公平的市场竞争保障集群内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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