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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落实城乡低保保障金1163.53万元

李影 发布时间:2018-06-28 11:30:00来源: 西藏商报

记者从拉萨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精准识别、精准保障”要求,拉萨市民政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102.5万元在自治区率先开展城乡低保第三方核查工作,通过第三方核查切实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对象清退出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努力实现阳光低保,杜绝“错保、漏保、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等现象发生,切实将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真正体现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于救助标准,拉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年1月1日起,拉萨市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月人均764元提高到814元,高出自治区标准64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3411元提高到3940元,高出自治区标准100元,1-6月份共为11140 户24481名城乡低保对象落实保障金1163.53万元。

据了解,拉萨市还不断畅通“一站式”通道。全面开展普通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畅通重点救助对象免交押金形式入住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出院民政结算渠道,避免重点救助对象因“看病难、看病贵”等原因出现“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累家庭”的现象,1-6月份,拉萨市累计救助2145名群众,落实救助金1127.73万元,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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