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被解除服务协议
记者从拉萨市医保局了解到,从6月起,该局在拉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医疗保障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6月9日,由拉萨市医保局牵头,会同拉萨市卫健委、尼木县医保局对尼木县紫丹玛药房就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经检查核实,紫丹玛药房存在如下违规事实。某参保市民在位于紫丹玛药房隔壁的佳亿百货超市选取护手霜两支。该参保市民询问药店工作人员是否能够使用医保卡结算,得到药店方肯定的答复,并用该参保市民提供的医保卡进行了结算,单价10元每支,共计20元,提供的购物小票名称为“麝香壮骨膏”。
同时,拉萨市医保局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大额销售登记、处方药留存(登记)处方、参保人员刷卡记录、相关资证等对该药店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检查。经检查核实,该药房存在以物代药、留存处方不完整、工作人员未掌握医保政策、未与店员签订劳动合同、药店售货员同为佳亿百货超市法人等一系列问题。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条及第二款之规定,拉萨市医保局决定解除紫丹玛药房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拒支不合规费用,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9分及相应保证金9500元,将处罚结果予以拉萨市全市通报。记者了解到,这是去年9月自治区医保局向拉萨市医保局下放相关事权后,拉萨市医保局首次开出解除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罚单。
此外,拉萨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各县(区)医保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规范诊疗行为,避免医保基金支付风险;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守法合规经营,在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就医购药服务的同时,全力确保医保基金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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