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是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区域,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2022年,经生态环境部审核,日喀则市成功申报入围“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党的十八大以来,日喀则市6个乡(镇)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233个村(居)创建成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定日、康马等9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亚东县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图为珠穆朗玛峰
十年来,日喀则市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得到系统保护,珠峰、黑颈鹤等自然保护区得到全面加强,累计实施各类营造林404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1.82%,位于保护区的日喀则绒辖沟珍稀濒危植物密叶红豆杉种群分布区域面积达7500余亩,个体数量达3000株以上,黑颈鹤数量达到8000余只,比保护区建立初期增长3000只以上。同时,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了很多污水直排、生态破坏、监管薄弱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治理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115项问题和督察组反馈意见的30大项问题89项具体措施,现已基本整改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71件,已办结59件,阶段办结7件,剩余5件正在按整改方案全力推进。根据最新年度监测数据显示,日喀则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7%,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城镇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图为日喀则境内的佩枯错
十年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日喀则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心中,相继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20余项,四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有序建立,并常态化运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环境监测能力、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空间管控能力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在生态治理方面,日喀则组织开展了“绿盾”专项行动,完成17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点位核查,实现自然保护区内焦点问题数量、面积“双降低”。完成日喀则市《日喀则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截至目前,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地12个,其中国家级5个,自治区级6个,县级1个,面积达3.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0.88%。已经建立年楚河国家湿地公园、江萨国家湿地公园、多庆措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3.6564万公顷。建立昂仁县桑桑自治区级湿地保护区和仲巴县马泉河县级湿地保护区,总面积8.7789万公顷。
图为鸟瞰吉隆小镇
在绿色发展方面,日喀则市统筹生态保护与农牧业发展,实施农牧区产业改革,促进珠峰有机种养加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大水、光、风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全市水电装机容量108.97兆瓦,光伏装机容量395.195兆瓦,2021年全年发电6.38亿千瓦时。系统推进苗圃经济、装配式建筑等新兴产业,装配式建筑达到148万平方米,苗圃基地达到46个。推动减污降碳。制定《日喀则市珠峰清洁能源业发展规划(2016—2025)》,先后淘汰日喀则雪莲工贸有限公司、高争水泥落后产能30万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先后投入117辆纯电动公交车辆,2000余辆共享电动车,引导市民低碳出行,仁布县红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环保企业应运而生。吉隆、萨嘎县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建成29座光伏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行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图为亚东县和康马县交界处的多庆错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日喀则市将继续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碳中和示范建设、绿色发展业态、自然保护地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生态富民行动,提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获得感,构建以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目标责任、生态文明制度、生态安全为核心的生态文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淑 贾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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