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奴!废奴!】旧西藏的土地制度什么样?
编者按:1959年3月28日,是值得西藏人民永远纪念的日子。“翻身了,翻身了!”曾经命价仅为草绳一根、自由与尊严饱受侵害的百万农奴和奴隶获得解放,开创了西藏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谱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光辉篇章。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制度?让我们走进历史深处,共同翻开并铭记20世纪人类废奴史上最辉煌、最壮丽的诗篇,真切感受那段极不平凡的历史。
旧西藏的庄园,无论其属贵族、政府、寺庙,也无论其大小,土地均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领主留给自己的好地,称“自营地”;另一部分是分配给农奴的,称“份地”。原则上,自营地上产出的粮食,全部归领主;份地上产出的粮食,归农奴。农奴们因为得到了份地,所以须无偿地共同耕种、管理领主的自营地。除了种子由领主拿出,其他肥料、耕畜、农具均由农奴自备。并且,农奴要在先种好领主自营地的前提下,才能去经营、照管自己的份地。这类似于盛行于夏、商、周时代的“井田制”。
拼版资料图:左侧为西藏日喀则江孜帕拉庄园内庄园主人的房间内饰,右侧为帕拉庄园农奴的住所内部 摄影:姚浩然
其实,旧西藏领主们的自营地占的比例大,一般都达到60%以上。举几个例子:
江孜宗的江热庄园,有土地315克,180克为领主自营地,135克为农奴份地;白朗宗向利寺庄园有地712克,其中560克为自营地,152克为份地,分给16户农奴;白朗宗的朋中庄园,有地1129克,其中849克自营,280克分给9户农奴。
可以想象,农奴们为了保有自己那一小块份地,终年在领主大面积的自营地上劳作的辛苦。类似“井田”的庄园制还造成了这样一种生产关系,农奴们世代只能在此庄园里生活,而不被允许也不可能到彼庄园去另谋生路,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又转换成对领主的人身依附。
领主是有可能更替的,例如,某贵族因事故,其庄园被没收,又赐给了另一贵族;某贵族经批准,将庄园转赠给了某寺庙、某活佛;某庄园经批准兄弟分家,一分为二;等等。庄园的转换并非买卖,农奴也没有随土地被卖掉,他们只是换了新领主,一切按老规矩劳作就是了。
毛泽东主席曾经一语中的:“我看,西藏的农奴制度,就像我们春秋战国时代那个庄园制度,说奴隶不是奴隶,说自由农民不是自由农民,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农奴制度。”(中国西藏网 特约撰稿人/沈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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