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筑起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屏障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青海对国家生态安全、民族永续发展负有重大责任,必须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负责。本报今起推出“坚持‘三个最大’守护‘中华水塔’”系列报道,充分报道“十三五”以来,青海坚持“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青海力量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李秉廷 摄
“十三五”期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大幅提高,1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较考核基准年(2014年)提高15.8个百分点,湟水河出省断面Ⅲ类水质占比不断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全覆盖……
这是一组耀眼的数据,展现着青海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有力之为。近年来,青海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围绕“蓝天、碧水、净土”目标,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青海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以生态报国彰显担当。
青海清,滔滔东流一江水
嗅一缕浅浅的花香,行走在湟水河畔,水清岸绿景美的湟水河已成为众多群众出行游玩、休闲、锻炼的好去处,这个曾经令无数人叫苦的“黄水河”摇身变为一道亮丽的城市景观,如一条穿城而过的银色飘带,赋予城市灵气和动感。
近年来,青海省紧紧围绕“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保好水、治差水”,统筹推进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2020年,全省1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果在全国省份中位列第六名。
此外,青海省制定修编《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0年)》,实施了南川河、北川河、塘川河等35个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系统工程,通过持续攻坚治理,沿湟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很大改观,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湟水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母亲河”的目标基本实现。
“十三五”以来,紧抓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青海省累计争取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类专项资金36.47亿元,安排实施了一批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人工尾水深度净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扎实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国家调度的76个集中式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划定地县和重点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14个。
在全国率先完成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3.28%。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更新改造工作。
到目前,青海省长江、黄河、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Ⅲ类水质占比超过5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优良,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不忘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守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青海任重道远。我们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长江、黄河干流及湟水流域、青海湖、祁连山和重要河湖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开展全省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及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饮用水源保护,以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的有力行动,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青海美,沁人心脾一抹蓝
被网友们称为“青海蓝”那澄澈天空让青海成为了“网红”,也是这一抹沁人心脾的“青海蓝”,切切实实成为了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态幸福。
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2%,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蝉联西北省会前列;今年1月至2月,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9%,主要城市西宁、海东两市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96.6%和96.3%。
近年来,青海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在印发《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一揽子”专项工作方案基础上,聚焦两市及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等重点区域,以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为重点,认真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举措,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狠抓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建筑施工地标准化管理、道路规范化清扫洒水、裸露地遮盖绿化、渣土车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落实,西宁市建成运行微型空气自动站84台(套)、智慧化建筑工地监测监管系统100台(套)。督促各地通过严格禁燃区管理、专项资金补助等措施,加快燃煤小锅炉淘汰,推动“车、油、路”协同治理,开展严厉打击不合格劣质燃油专项行动,共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3400蒸吨、黄标车及老旧车超30000辆。同时,突出抓好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累计完成940余家。
尤其是在今年,青海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减,印发《青海省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将以5个方面23条具体工作举措推进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青海以留住“青海蓝”的坚定决心,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健全完善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统筹“车、油、路”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誓让洁净的空气成为实实在在的生态福利。
青海靓,山青谷绿风景秀
如今,无论置身于城市还是乡村、山川还是河谷,绿水青山成为青海的大美“幕布”,当人们徜徉其间,一定会为青海的颜值和价值而赞叹不已。
过去几年,青海省认真组织实施“土十条”和青海省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详查成果通过国家审定并开展成果数据共享应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609个地块,信息采集完成42个地块初步采样,技术成果已经按照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
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实行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管理,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全部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要求,淘汰关停铅冶炼和小规模、工艺落后的湿法炼锌生产线,并会同青海省相关部门发布第一批《青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同时,有序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推动实施付家寨区域铬污染地下水风险防控工程、兰青铁路小峡隧道病害整治等项目,完成了西宁市七一路延长段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原湟中鑫飞化工厂和西宁小峡民小公路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此外,青海省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并启动试点工作,建成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启动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社会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建设处置能力达到每年190万吨,基本满足全省需求。同时,围绕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资整治村庄和游牧民定居点达4515个,实现省域全覆盖。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青海省将加快推进土壤、农村生活污水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管理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以有力作为留住赖以生存的一方净土。
今天的青海,全省涵盖水面、湿地、林草的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湿地面积位居全国首位,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5%,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7.4%。当600多亿立方米清洁水源承载着青海人的豪情滔滔东流,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已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切不仅丰美着江源大地上的草木生灵,也滋润着人们美好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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