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征环保税 初步识别近2000纳税人
4月2日,西藏首开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第一笔环保税33万余元(人民币,下同)。自当日起,西藏全面开启环保税征收。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与此同时,环保税也一同落地,成为中国的新税种。依照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缴纳,今年4月1日至15日是环保税首个征期。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西藏国税局”)总审计师雷纪选介绍,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今年年初,西藏确定了环保税具体适用税额,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
2017年上半年,西藏国税局联合环保等相关部门对近三年西藏排污费征收管理情况开展了税源调查,设计制作了涵盖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收费金额、核算方法等内容的环保税税源情况摸底调查表。
另外,西藏国税局通过全面调查,对西藏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税源情况有了清晰认识,获得了第一手数据,初步识别确认了纳税人1927户。
雷纪选表示,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环保税的开征对雪域高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在构建“绿色税制”,调节税收“杠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引导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节能减排,促进实现建设美丽西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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