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交警倡导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
有人“超载”被罚 电动车上路别任性
拉萨交警倡导非机动车文明行车
电动车轻便环保,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短距离出行,因此深受大众青睐。但由于个别使用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淡薄,电动车交通违法也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为确保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拉萨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
电动车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
10月2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纳金路五岔路口,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纳金路上车来车往,一派繁忙的景象。记者发现,由于处在高峰期,非机动车道内电动车非常多,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为尽快通行,便朝着机动车道驶去,在机动车道内“任意”穿梭,十分危险。市民李婷告诉记者:“我以前骑电动车上下班的时候,偶尔也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后来看到了一些事故案例,才了解到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有多危险,所以现在骑电动车,我都会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针对这类情况,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电动车超载易引发交通事故
电动车轻便小巧,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出行选择。然而,在拉萨街头,一辆电动车搭载4个人甚至5个人的现象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危险系数高,而且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前段时间,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民警白玛次仁在五岔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上载有4个人,其中还有两名儿童。为确保安全,白玛次仁将驾驶人拦下带到安全地方,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处以30元的罚款。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如果摩托车、电动车超员行驶,容易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摩托车、电动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为保证行驶安全,市民出行一定要按规定载人,不要超载行驶。
安全守护行动持续开展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年4月在全国发起的专项行动,旨在提升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意识。今年6月,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前期部署开展一系列“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劝导外卖骑手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并以外卖电动车、摩托车通行集中的主要路口以及居民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随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持续推进,现在拉萨街头,佩戴安全头盔出行的电动车驾驶人逐渐增多。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构建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拉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帮助市民了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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