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
记者从《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29条,主要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相关职责,明确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建设文明社区、建设文明乡村、文明旅游等行为规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明确公民文明上网、培育传承家教家风的规定,并规定了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法律责任等。
日喀则市创城办负责人柳丽英表示,出台《日喀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旨在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为日喀则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下一步,日喀则市将从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强化示范引领、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评估机制等5个方面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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