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水资源撑起法治“保护网”
资料图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高寒生物种质资源宝库、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是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保护地,更是我国以及周边国家的重点水源供应地,被誉为“亚洲水塔”。
2022年12月2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加强对冰川、河湖、湿地、江河源头生态环境的保护,以检察公益之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在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活动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为助力水资源保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摸排案件线索870件,立案682件,磋商164件,制发检察建议274件,依法治水护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陈坚介绍,西藏检察机关在守护“亚洲水塔”过程中,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主管机关治理河道1739公里、水源地66处,封堵排污口3个,恢复草原、湿地等2.2万余亩,清理固体废弃物5500余吨,拆除垃圾填埋场2个,督促行政机关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施、投入资金500万元,为水资源撑起法治“保护网”。
专项活动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排查涉河湖案件线索336件,立案310件,水资源环境治理取得实效;共摸排湿地保护案件线索32件,立案25件,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修复受损湿地,保护湿地生态环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丁介绍,公共利益保护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人民群众期待高。全区检察机关在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活动的同时,注重案件办理“精准性”,通过办理一案,深挖多件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昌都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督促整治察雅县某镇生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察雅县某酒店长期使用地下温泉水对外经营,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亦未缴纳相关税款,损害了国家利益。昌都市检察机关遂立案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履行监管职责,既保护了水生态环境,又保护国有财产不受损害。”沈小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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